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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武汉大学关于推荐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6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转】武汉大学关于推荐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科发院通知链接:http://kfy.whu.edu.cn/info/1116/8030.htm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激励自主创新,激发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促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教育部决定启动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以下简称高校科技奖)项目的推荐/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提名方式

1.单位推荐

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学校直接推荐;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推荐。推荐号和校验码由推荐单位统一向教育部申请并发放。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2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协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365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提名专家或组织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我部提出申请(见附件5),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所有提名专家姓名”,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教育部将向提名专家或组织统一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

二、基本条件

被推荐/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推荐/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高等学校。

2.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推荐/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被推荐/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或正在申报的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通过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形式审查的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完成人。

三、推荐/提名程序

各类项目均按照通用项目或专用项目的分类分别填写、公示、报送。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一)推荐书填写

1.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按照《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1)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完成人(青年科学奖候选人)须在的政治立场、师德学风、教书育人等方面进行评价(见附件6)。

2.通用项目推荐单位/提名专家或组织可于2019年4月15日起凭推荐号和登录口令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推荐。

3.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19年6月1日前至教育部科技司进行成果登记,参照推荐书模板(2019年4月15日起可从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推荐。

(二)公示

1.所有申报项目(人选)须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被推荐。

2.我校推荐的通用项目由科发院统一公示,参与单位的公示应与我校公示时间同步,公示无异议须开具公示函(见附件7);完成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须在所在单位都进行公示。

3.专用项目按照保密规定,通过内部渠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通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日。

专用项目推荐材料电子版,由推荐单位统一刻录在1张光盘上,随纸质材料由专人直接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 2019年3月22日12时前,提交项目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纸质盖章版上交时间另行通知);2019年5月7日-5月9日,纸质材料第一次形式审;2019年5月21日-5月23日,纸质材料第二次形式审查(收参与单位公示证明、开具校章申请单);2019年5月30日上午12时前,系统信息填写截止(之后,学校进行系统信息的审查);2019年6月3日,上交纸质版材料,逾期不予受理。提名专家或组织直接向教育部报送推荐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0日。

2.通用项目纸质推荐书3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不另加封面;专用项目纸质推荐书10套(含1套原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5,选填)。

(三)联系方式

1.通用项目

联系人: 殷 娜 联系电话:68772136 邮箱:chengguo@whu.edu.cn

2.专用项目

联系人:刘栗加 联系电话:68758041 邮箱:00006877@whu.edu.cn

附件:1.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专家提名申请表

2.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3. 2019年度省部级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

5.专家回避表

6.完成单位信息

7.公示函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8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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